泰国政府出手!《初创企业促进法》草案破解融资难、股权僵局

9月8日,泰国内阁原则通过《初创企业促进法》草案,旨在解决初创企业在设立、融资及股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限制。草案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须为成立不超过10年、近三年平均营收不超过3亿泰铢且未分红的小型有限公司,可通过电子系统向国家创新局申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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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政府出手!《初创企业促进法》草案破解融资难、股权僵局
图片来源:泰国星暹

9月8日,泰国内阁原则通过《初创企业促进法》草案,并责成泰国国务委员会办公室(OCS)继续审查完善相关法律文本,同时要求商业发展厅研究修订《民商法》中关于有限公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以适应现代企业经营模式和融资方式的发展。泰国政府希望通过建立更加灵活的法律框架,降低初创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制度限制,扩大企业获得资本和资源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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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总理府发言人埃卡蓬·皮安披实(Ekkapop Pienpaisal)表示,此次立法旨在解决当前初创企业在设立、融资及股权管理等方面面临的法律限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初创企业成长的商业生态。初创企业对于推动创新、提升国家竞争力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政府希望通过专门法律为其提供更加符合发展阶段特点的政策支持。

根据草案,可进入相关政策体系的初创企业须为成立不超过10年的有限公司,过去3年平均营业收入不超过3亿泰铢,从未进行过利润分红,同时不存在其他企业对其实施控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电子系统向国家创新局(NIA)提交自我认证申请,以简化进入政策体系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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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政府认为,新法实施后,将有助于解除初创企业在经营和融资方面的制度障碍,扩大其获得资本、专业知识和创新资源的渠道,并推动本土初创企业生态进一步成熟。通过更加灵活的融资制度、股权安排和政府支持体系,泰国希望提升初创企业的创新能力及国际竞争力,使其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增强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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