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就可退还税收抵免法案征求意见,11月5日截止
泰国税务厅就《合格可退还税收抵免法案》原则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自10月6日至11月5日。泰国及外国公司、法人合伙企业及涉及在泰投资经营的相关机构均在邀请范围内。

泰国税务厅正就《合格可退还税收抵免法案》原则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为10月6日至11月5日。泰国及外国公司、法人合伙企业,以及涉及在泰投资和经营活动的相关机构,均在本次征求意见邀请范围内。
税务厅公告指出,拟议框架旨在适应全球经济环境及大型跨国企业集团税收规则的变化,探索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相关标准的税收激励工具。税务厅与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已共同研究相关机制,希望支持目标产业投资、高价值就业及本地技术创新。
有意参与的企业可通过泰国税务厅网站查看征求意见文件,并在11月5日前通过公告中的“Share Your Views”入口提交建议。公告同时提供泰文和英文材料,便于企业了解政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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