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副内政部长签署延长房产过户费减免措施

泰国副内政部长波尔皮签署公告,延长价值低于700万泰铢的房屋和公寓转让及抵押费用减免措施,将转让登记费从2%降至0.01%,抵押登记费从1%降至0.01%,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仅限泰国籍个人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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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副内政部长签署延长房产过户费减免措施

“波尔皮”签署公告,延长价值低于700万泰铢的房屋和公寓转让及抵押费用减免措施,透露两份公告的主要内容。

2026年7月1日,泰国副部长波尔皮·素万查维(代理内政部长)透露,他已签署内政部公告,关于根据土地法典收取权利和法律行为登记费,涉及住宅建筑、商业建筑或带住宅建筑的土地,以及根据内阁规定的标准,收取公寓单元权利和法律行为登记费。该公告已在皇家公报上公布,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这两份公告的主要内容是:将不动产转让登记费从原来的2%降至0.01%;将不动产抵押登记费从原来的1%降至0.01%,适用于同一笔不动产转让登记,且买卖价格和评估价值不超过700万泰铢,抵押金额不超过700万泰铢。仅限泰国籍个人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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