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见,他信!彻底告别政坛?
泰国前总理他信10月8日授权律师向促进社会和平委员会递交申请,请求依据《促进社会和平法》裁定其是否可获得特赦并免除相关法律责任。申请覆盖多起旧案,但涉及腐败、刑法第112条等案件被法律明确排除。

泰国前总理他信再次站到政坛风暴中心。
10月12日,他信的私人律师威尼·差蒙里对外证实,他信已于10月8日授权律师正式递交申请,请求泰国“促进社会和平委员会”裁定,他是否有权依据《促进社会和平法》获得特赦,并免除相关法律责任。
这份申请并未针对某一宗案件单独提出。律师表示,申请范围涉及所有可能符合特赦条件的相关案件,希望委员会全面审查,并以宽泛、平等的方式解释法律。
消息传出后,外界最关心的问题随之浮出水面: 这份申请究竟能覆盖多少案件?他信能否借此“洗清污名”?答案目前仍掌握在审查委员会手中。
一纸申请,瞄准所有相关案件
威尼介绍,他信授权其通过泰国总理府常务秘书办公室联合服务中心递交申请,再转交促进社会和平委员会主席审议。
申请的核心诉求,是确认他信能否获得政坛案件特赦,并解除符合条件的法律责任。
律师没有公开列出此次申请具体涉及哪些案件,只强调申请并未拆分为不同案件逐项提交,是覆盖全部与特赦有关的案件。
按照律师的说法,他信希望借此清除过去指控和处罚留下的污名。他信方面认为,过去受到追究的有关行为均与政界问题有关,出发点是为民众和泰国服务。
威尼还转述,他信如今已年事渐高,希望重新从事个人事业,平静生活,无意再次介入政坛事务,也不准备重返选举政坛。
这一表态无疑为事件增加了更多意味:他信此次寻求的,不只是一项法律裁定,也是在尝试为多年政坛生涯留下的案件与争议寻找一个出口。
他信现在还有哪些案件,赦免后的直接好处是什么?
他信涉及的案件时间跨度近20年。简单来说,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此次申请希望获得赦免的4起旧案;另一类是目前仍未完全结束的法律纠纷。
此次申请涉及的4起旧案,分别是:
第一,信公司股份出售及463.74亿泰铢资产没收案。
2006年,他信家族将信公司股份出售给新加坡淡马锡集团。2010年,泰国最高法院认定,他信担任总理期间仍对信公司股份保持实际利益,政府部分政策又使相关企业获益,因此下令将约463.74亿泰铢资产收归国有。这是财产没收裁决,不是单独判处监禁的刑事案件。
第二,泰国进出口银行向缅甸提供40亿泰铢贷款案。
案件源于泰国进出口银行向缅甸政府提供低息贷款,用于当地电信系统建设。相关设备和服务涉及他信家族商业体系内的卫星通信企业。法院认定,他信利用总理职权推动贷款安排,使关联企业获得利益,最终判处其3年监禁。
第三,政府两位数、三位数彩票案。
他信时期,泰国政府推出两位数和三位数彩票,希望压缩地下彩票市场。但法院认定,该项目在缺乏充分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启动,资金管理及行政决策程序存在违法问题。他信因此被判处2年监禁。
第四,借名持有信公司股份及电信利益冲突案。
法院认定,他信担任总理期间仍通过他人代持信公司股份,同时政府出台的部分电信政策使信公司旗下企业受益,构成公职人员持有政府特许经营企业股份及利用职权谋取利益,最终合计判处5年监禁。
2023年8月,他信返回泰国后,后三起刑事案件合并执行,原刑期共计8年,随后获御准减刑至1年。2025年9月,最高法院裁定其此前在警察总医院14楼住院的时间不能计入服刑期,并要求重新执行1年刑期。目前,这部分刑罚已经执行完毕。
不过,他信的法律问题尚未全部结束。
一是2015年接受韩国媒体采访引发的刑法第112条及电脑犯罪案。 刑事法院一审判决无罪后,检方已经提出上诉,案件尚未作出最终裁判。由于刑法第112条被明确排除在本次赦免法律之外,无论委员会如何认定,这起案件都不会因此次申请而消失。
二是“警察总医院14楼”事件的后续调查。 最高法院已对服刑执行问题作出裁定,但反贪机构仍在调查多名监狱及医疗系统公职人员是否违规协助他信长期住院,调查会否进一步涉及他信本人及其他人员,仍待官方结论。
三是信公司股份出售产生的税款执行纠纷。 泰国税务部门要求他信缴纳税款、罚金及附加费用约176亿泰铢,并已展开资产追查和执行。他信方面则认为,相关股份出售所得早已包含在463.74亿泰铢没收资产之中,再次追缴属于重复执行。目前,他信已另案起诉税务部门,这起税务诉讼不会因为政治案件获得赦免而自动终止。
如果委员会最终批准申请,符合条件的行为将不再被视为犯罪;已经被判刑的案件,法律上可被视为当事人未曾因此被判有罪;仍在服刑者则可以终止服刑并获释。
对已经完成刑期的他信而言,最直接的好处不是“提前出狱”,是消除相关旧案留下的定罪身份,并为恢复受到这些判决影响的资格与权利提供法律依据。
比较矛盾的是,他信律师声称他信此举是为了告别政坛, 但是,“特赦”后最大的好处就是:“更容易重返政坛”。
能不能受理,要先过两道门槛
申请已经递交,不代表特赦已经获准,甚至不代表申请已经正式进入实质审查。
泰国总理府常务秘书、促进社会和平委员会秘书差猜·邦楚表示,需要先核实是否确已收到他信的申请。
如果文件齐全,申请将首先送交由泰国司法部常务秘书担任主席的小组委员会。该委员会需要判断案件性质、行为发生时间以及相关证据,确认申请是否属于法律规定的审查范围。
通过初步审查后,案件才会提交促进社会和平委员会全体会议裁决。
差猜明确表示,判断关键并不是申请人是否认为自己遭到政坛指控,是相关案件能否证明存在政坛冲突或动机。如果只是一般刑事案件,没有足够证据显示与政界因素有关,便不符合特赦条件。
截至消息发布时,委员会尚未确定下一次会议日期。官方表示,目前正在汇总申请,预计近期召开会议。
这也意味着,他信虽然拥有提出申请的权利,委员会却仍需逐项审查案件性质。律师希望将全部相关案件纳入考虑,最终能够进入特赦范围的案件,仍须以委员会正式决定为准。
哪些案件可以特赦,法律已经划出红线
此次申请依据的是泰国《促进社会和平法》。该法正式名称为《促进社会和平法(佛历2569年)》,于2026年8月23日刊登在泰国官方网站,并从8月24日起生效。
法律覆盖的时间范围,是200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16日期间,因政坛冲突或政坛动机而参加聚集、进行政坛表达并触犯特定法律的行为。
如果委员会裁定某项行为符合条件,相关行为可被视为不再构成犯罪,当事人不再被视为犯罪者,并可免除相应刑事责任及部分行政处罚责任。
但法律同时设下明确禁区:
涉及腐败或渎职的案件,不予特赦;
触犯泰国刑法第112条的案件,不予特赦;
造成他人死亡或严重受伤的案件,不予特赦;
涉及个人权益、私人告诉,或者需要向特定非政府主体承担责任的案件,也不属于此次法律覆盖范围。
因此,所谓“覆盖全部相关案件”,只能理解为他信方面申请审查的范围,并不意味着其全部案件都会自动获得免除。
每一项责任是否具有政坛动机、是否触及法律排除条款,都要经过委员会判断。
特赦、减刑和假释,有什么区别?
“特赦申请”最容易被误读成“刑期减少”或“提前获释”,但几种法律程序的性质并不相同。
减刑通常只改变刑罚长度,原有定罪并不会因此消失;
假释是让服刑人员在符合条件后提前回归社会,仍须接受相应监管;
此次政坛案件特赦涉及的,却是相关行为能否被法律认定为不再构成犯罪,以及当事人是否因此免除责任。
这也是他信律师使用“洗清污名”表述的重要原因。 对申请人而言,争取的并非单纯缩短刑期,是希望从案件性质上获得重新认定。
法律审查的难点也正在这里。
委员会必须判断,相关行为究竟是由政坛冲突引发,还是属于普通刑事行为;是政界表达的一部分,还是触及腐败、严重暴力和个人权益等排除情形。
申请人的政界身份并不能直接证明案件具有政坛性质,仍需依靠案件材料、行为背景与证据链条作出判断。
按照法律规定,委员会原则上应在首次会议后180天内完成相关工作;如确有必要,可以延长两次,每次不超过90天。因此,“180天”是委员会整体工作的法定时限,并非从他信10月8日递交申请当天单独起算。
他信的申请已经送出,但距离最终结果,还有资格核验、小组委员会审查和全体委员会裁决等多道程序。
这份文件能否为他信过去二十年的政坛与司法纠葛打开一扇门,现在还没有答案。
如今能够确定的是:申请只是开始,法律划出的边界,才决定这扇门最终能开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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