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前僧侣挪用捐款被判12年监禁 需赔偿300万泰铢

泰国中央腐败与不当行为刑事法院判决前僧侣维拉特12年监禁,并责令其与女居士共同赔偿300万泰铢。维拉特在担任碧差汶府僧长期间,将一名善心人士捐赠给摩诃朱拉隆功大学碧差汶分校的300万泰铢捐款通过个人账户挪用,未转入大学账户。被告已被关押至曼谷特别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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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前僧侣挪用捐款被判12年监禁 需赔偿300万泰铢

法院判决“前僧侣为拉特”12年监禁,并责令其与“女居士高夫”共同赔偿300万泰铢,罪名是挪用摩诃朱拉隆功大学碧差汶分校的捐款。

2026年7月2日,记者报道称,6月29日,中央腐败与不当行为刑事法院宣读了黑色案件编号为阿特195/2568的判决。该案由特别检察官办公室反腐败案件第二处检察官作为原告,起诉维拉特(前僧侣为拉特,前碧差汶府僧长及瓦塔銮皇家寺庙前住持)为被告,罪名是身为公职人员贪污财产及公职人员违法履职或不履职。

案件涉及维拉特在担任碧差汶府僧长及摩诃朱拉隆功大学碧差汶分院院长期间,有一名善心人士捐赠300万泰铢用于发展碧差汶分院,捐款通过维拉特的个人银行账户转账,但维拉特未将款项转入大学账户,反而与女士维拉婉(即“女居士高夫”)合谋将该笔款项占为己有。

被告在审判期间被拘留。

法院判决被告有罪,判处12年监禁,并责令被告归还或赔偿受害者财产价值300万泰铢。

被告未在上诉阶段申请保释,随后惩戒部门官员将其带至曼谷特别监狱继续关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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