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政府严令各部门全力应对洪灾:消极怠工将被追究纪律责任
泰国内阁秘书处近日向全体部长及总理办公室秘书长发出最高级别紧急公文,传达总理兼内政部长阿努廷关于洪灾期间公务员履职的指示,要求各部门迅速严格落实救灾措施、保障受灾民众。


泰国政府府消息称,泰国内阁秘书处近日紧急向全体部长及总理办公室秘书长发出两份最高级别紧急公文,传达总理兼内政部长阿努廷·参威拉恭(Anutin Charnvirakul)关于洪灾期间公务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履职的指示,要求各部门严格、迅速落实政府应对洪灾的相关措施,全力保障受灾民众。

内阁秘书处表示,在9月29日举行的内阁会议上,总理指出,近期泰国多个地区发生洪灾,政府此前已针对灾情作出相关指示,内阁也已决议要求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采取措施解决灾害造成的问题,并向受影响民众提供援助和照顾。
根据总理要求,各部长须督促本部门常务次长、公务员及所辖国家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总理作出的指示,以及经总理授权的副总理或部长下达的命令,同时落实相关内阁决议。各部门必须以迅速、严格和全力以赴的态度开展工作,确保洪灾救援和民众援助能够覆盖所有受影响地区,并尽快取得实际成效。
内阁秘书处同时强调,任何公务员或国家工作人员,如未执行上级依法依规在公务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命令,或者未落实相关政府规章、制度及内阁决议,将被视为违反纪律。对于在灾害应对过程中疏忽职守、消极应对或拖延处理的人员,也将依法依规追究纪律责任。

根据相关安排,对于在洪灾应对工作中确有必要进行人员调整的情况,依法拥有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可依据公务员管理相关法律及其他适用法律,将所属公务员临时调往其他政府部门任职,并根据实际需要免除其原有职务和岗位职责,以确保行政资源能够得到合理调配。
内阁秘书处表示,上述临时调动措施将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核心目的是最大限度保障政府工作效率以及民众利益。相关提案已由内阁审议,并根据总理的建议获得批准。

此次指示显示,泰国政府正进一步强化洪灾期间的行政执行责任,要求各级政府部门不能仅停留在制定措施层面,而要确保总理指示、内阁决议和各项救灾安排真正落实到一线,及时回应受灾民众需求。对于执行不力、拖延甚至拒不履职的公务人员,政府也将通过纪律机制予以约束,以确保灾害救助工作能够快速、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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