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计算12站 | 苏帕·提帕拉:规划泰国教育未来

泰国教育部推进新版《国家教育法》起草,7月4日举办线上公开听证会,征求10项重要原则意见,包括国际质量、终身学习、减少不平等、权力下放等。草案预计本月完成,8月逐条征求意见,9月提交内阁,12月提交下议院审议,旨在替代已实施27年的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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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巴瑟·詹拉翁通部长宣布推进制定新版《国家教育法》以来,该法的起草进程已取得重大进展,旨在与新时代全球背景接轨,真正满足国家未来需求。今年5月,教育部成立了特别教育委员会,负责起草《国家教育法》草案。

近日,教育部通过教育委员会秘书处于7月4日举办线上公开听证会,征求对草案核心结构中的10项重要原则的意见。会议邀请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学生代表、教师、教育工作者、地方政府组织及普通民众共同参与,设计和规划泰国教育的未来方向。

草案中的10项重要原则包括:1. 国际质量,泰国背景——教育必须优质、可及,并与泰国社会、文化和学生实际生活相适应;2. 终身学习,无缝衔接——每个人应能持续学习,涵盖学校、校外、工作场所、社区及各种学习资源;3. 教育必须跟上新世界——培养学生适应数字世界、技术、创新、数据系统及社会变化;4. 善治管理教育——教育系统必须透明、可问责、对学习成果负责,并向公众公开重要信息;5. 减少教育不平等——考虑学生差异,支持弱势群体、失学群体及特殊需求者;6. 灵活的教育系统,对接现实生活——支持多种学习形式,适应各年龄段,连接学习与职业,并允许知识、技能和经验转移;7. 权力下放,不集权——明确中央、地区、地方、学校及相关机构的角色;8. 所有部门共同参与教育——开放空间让政府、私营部门、公民社会、社区、家庭、学习资源和公众平等参与;9. 有效利用教育资源——合理分配预算、人员和资源,以最大限度地惠及学生;10. 提升教师和学习管理者水平——完善教师培养体系,发展新教师和在职教师,并扩展教学角色的多样性。

此次意见征集至关重要,因为各界的建议和观点将用于起草新版《国家教育法》。根据特别教育委员会的时间表,目标是在本月内完成法律草案,随后于8月逐条征求意见,9月提交内阁审议。预计该草案将在下个会期(约12月)提交下议院审议。

过去十多年来,推动制定新版《国家教育法》一直是长期努力的目标,因为现行法律自1999年起实施,已超过27年,无法适应变化的世界,且泰国教育质量问题一直是长期顽疾。

这一让所有部门参与起草的过程,是共同设计和规划泰国教育未来的重要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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