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曼谷市长选举:不投票会怎样?被限制哪些权利?附请假方法
泰国曼谷市长和市议会选举投票于6月28日下午5点结束。有投票权但无法投票的市民需在选举前后7天内申报原因,否则可能被限制参选等权利2年。申报可通过区登记处、网站或应用程序进行。

明确查清:不投票选举曼谷市长和曼谷市议会成员会怎样?如果无法前往,必须申报“不投票原因”,否则可能被限制权利2年。
不投票选举曼谷市长会怎样?
申报不投票原因的方法
无法投票的合理原因
今天(6月28日),据报道,曼谷市长和曼谷市议会成员的选举投票将于下午5点结束,民众仍有时间前去投票。
但对于有投票权但无法在选举日投票的市民,可以在选举前7天或选举后7天内申报必要原因。如果不申报,可能会被限制以下权利:
1. 申请参选下议院议员、地方议会成员或地方行政长官,或申请参选上议院议员。
2. 申请参选乡长和村长。
3. 联名请求罢免地方议会成员或地方行政长官。
4. 担任政治官员或国会政治官员。
5. 担任副地方行政长官、地方行政长官秘书、地方行政长官助理秘书、地方行政长官顾问主席、地方行政长官顾问或地方行政长官顾问委员会。
6. 担任地方议会主席秘书、地方议会副主席秘书和地方议会副主席助理秘书。
以上权利限制期限为每次2年,自该选民未投票的选举日起计算。
选民因合理原因无法投票的,应在选举前7天(6月21-27日)或选举后7天内(6月29日至7月5日)向户籍所在地的区登记官提交书面申报,需注明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
方式包括:
亲自提交
委托他人代为提交
通过挂号信邮寄
通过网站 www.ect.go.th 或 Smart Vote 应用程序申报
通过内政部户籍管理网站 www.bora.dopa.go.th 申报
有紧急事务需前往偏远地区
患病无法前往投票
残疾人、丧失行为能力者或老年人无法前往投票
出国
居住地距离投票站超过100公里
接到政府命令在选区外执行任务
不可抗力或其他由选举委员会规定的原因
已申报原因的选民,若在选举日当天原因已消除,仍可前往其有权投票的投票站投票。
信息来源:曼谷邦帕拉区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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