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曼谷府尹选举投票结束,未投票者需说明原因以保留权利

曼谷府尹和地方议员选举投票于2026年6月28日下午5点结束,投票氛围不热烈,临近截止时遭遇暴风雨。未投票选民需在6月29日至7月5日期间通过5种方式说明原因以保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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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曼谷府尹选举投票结束,未投票者需说明原因以保留权利

选举委员会宣布曼谷府尹和地方议员选举投票于下午5点结束。提醒选民,如果未能及时投票,请于6月29日至7月5日期间说明未投票原因,以保留权利。

2026年6月28日下午5点,各投票站工作人员宣布投票时间结束。自上午8点开始投票以来,曼谷多个地区的投票氛围并不热烈。临近投票截止时,曼谷遭遇暴风雨,给部分选民投票带来不便。

对于曼谷选民未能及时投票或因故无法投票的情况,可通过5种方式向户籍所在地的地区办公室说明原因:可在投票前7天内(6月21日至27日)或投票后7天内(6月29日至7月5日)提交书面说明,需注明身份证号码和户籍地址。

5种方式如下:

1. 亲自前往说明

2. 委托他人代为提交

3. 通过挂号信邮寄

4. 通过选举委员会网站 www.ect.go.th 或 Smart Vote 应用程序

5. 通过内政部户籍管理办公室网站 www.bora.dopa.go.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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