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选举委员会秘书长反驳:克里斯不要混淆视听,曼谷市议员选举资格法律明确

6月28日,曼谷市长选举委员会秘书长沙旺·汶米就经济党主席克里斯声称因户籍迁移不满一年无法投票选举曼谷市议员一事回应,指出《选举委员会关于地方议会选举法(第二版)2023》明确规定,在曼谷有户籍超过一年但迁入新选区不满一年的选民仅有权选举曼谷市长,如需投票选举市议员需在6月17日前回原选区申请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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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选举委员会秘书长反驳:克里斯不要混淆视听,曼谷市议员选举资格法律明确

沙旺反驳克里斯:不要混淆民众,指出未选市议员问题,法律明确规定,搬家不满一年需回原选区申请。

6月28日,曼谷市长选举委员会秘书长沙旺·汶米就克里斯·波塔纳南(经济党主席及名单制议员)声称因户籍迁移不满一年无法投票选举曼谷市议员一事表示,发表言论前应充分研究是法律还是规章,如果是法律,所有人都必须遵守,选举委员会也必须遵守,不要使民众困惑。

因为《选举委员会关于地方议会选举法(第二版)2023》明确规定,在曼谷有户籍超过一年但迁入新选区不满一年的选民,仅有权选举曼谷市长。

沙旺表示,如需投票选举市议员,必须在6月17日前在原户籍所在地(连续居住超过一年)的区办事处申请增名。即便法律允许返回原选区投票,也明确要求选民必须在选举日前至少10天提前登记,因为迁入新选区不满一年,必须到原选区增名以申请市议员投票权。若未在选举日前提前申请,则无法按规定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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