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民航局充电宝新规:每人限带两个、超2万毫安需报批,无标识一律禁带
泰国民航局发布第122号规定,加强航空安全,符合国际民航组织标准。新规要求充电宝必须随身携带,容量不得超过100瓦时或20000毫安,超限需获航空公司批准,每人限带两个,飞行期间禁止使用,无标识或容量无法核实的充电宝禁止带上飞机。

今天,泰国民航局 (CAAT) 发布了第122号规定,旨在加强航空安全,并符合国际民航组织 (ICAO) 关于飞机上携带锂电池的标准。
最近要来泰国或准备坐飞机的朋友注意了。
根据泰国民航局的最新规定:
-移动电源必须作为随身行李携带, 不得放入托运行李或头顶行李舱。
-每个移动电源的 容量不得超过100瓦时 (Wh)或20000毫安。 如需携带容量超过100瓦时但不超过160瓦时的移动电源,需要事先获得航空公司批准。
-每位乘客最多可携带两个移动电源。
-飞行期间禁止充电或使用移动电源。
-请将移动电源放在方便取用的地方,例如座椅口袋、前排座椅下方或始终随身携带。
-未标明容量或容量无法核实 的移动电源禁止带上飞机。
-不使用时,必须采取措施 防止移动电源发生短路 ,可以把它们放在原包装中,或者分别放入塑料袋/保护套中。

民航局呼吁所有乘客在每次出行前检查并遵守以上规定。
去年泰国的航班就发生过 两起因移动电源导致的意外事故 。规定虽然严格,但都有前车之鉴,没有一条规定是眯着眼睛乱来的。为了每位乘客的安全,请大家严格遵守,不要悄悄在飞机上使用移动电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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