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法院判处那拉提瓦纵火案罪犯无期徒刑,嫌犯认罪获减刑至36年

泰国那拉提瓦府法院对1月11日加油站纵火爆炸案作出判决,主犯马索因恐怖主义等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因认罪减为36年12个月;另两名同伙否认指控,案件重新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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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法院判处那拉提瓦纵火案罪犯无期徒刑,嫌犯认罪获减刑至36年

泰国法院判处那拉提瓦纵火案罪犯无期徒刑,但被告认罪,刑期减至36年12个月。

7月2日——此前,一群歹徒在那拉提瓦府焦艾龙县朱瓦镇柯村的一家加油站实施爆炸和纵火,造成财产损失并引发公众恐慌,事件发生于1月11日。

随后,1月13日,警方调查收集证据后,逮捕了嫌犯男子马索(姓氏隐去)及其两名同伙。

最新进展,那拉提瓦府法院在案件编号黑案号500/69中,裁定被告犯有恐怖主义、结伙犯罪及非法持有战争武器罪。

法院判决被告马索(第一被告人)无期徒刑(但因其认罪,减刑至36年12个月),而第二和第三被告人否认指控,法院下令重新起诉并全部还押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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