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税务局加快追缴前总理他信176.29亿泰铢税款
泰国税务局局长颂萨9月11日披露,针对前总理他信的176.29亿泰铢税款追缴工作仍在继续。最高法院2025年11月17日裁定税务核查程序合法,案件终审生效,追诉时效至2035年。

泰国税务局确认,针对前总理他信的税款追缴工作仍在继续。该局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资产追查,强调全部流程严格依法办理。
9月11日,泰国税务局局长颂萨披露针对前总理他信的税款追缴工作的进展。最高法院于2025年11月17日裁定税务官员的核定行为合法,案件就此终结,核定产生的税款债务已生效。目前税务局正依照法定流程开展相关工作。

颂萨表示,资产核查、财产追查等法定流程环节繁多,税务局正与资产监管、信息管理等部门紧密协作。如果最终确认税款无法足额收回,税务局将严格执行法律程序,该处理方式适用于所有纳税主体,属于常规操作。
“税务局一直在推进资产追查工作,涉案资产金额只增不减,但相关细节属于保密信息,无法披露。税务局不会受舆论风向左右,一切以法律为准绳。过往这类事件让税务局蒙受损失,因此工作人员将全力以赴,各方无需担心。”
针对多方关切的时效问题,颂萨表示将遵照最高法院判决,追诉时效自案件终审生效之日起计算。该案于2025年11月17日定案,税款核定案追诉时效为10年,因此追诉时效将于2035年截止。

此案源于多年前他信家族出售Shin Corp公司股份所引发的争议。当时,泰国最高法院政治职务刑事法庭对异常财富案作判决,没收他信家族出售电信公司Shin Corp股份所得460亿泰铢及利息,全部资产收归国有。
在2006-2009年间,税务局对他信转让Shin Corp股份事宜进行税务稽查,向其子潘通泰与其女萍通塔追缴税款170亿泰铢。他信以税务局程序违法为由提起诉讼。
2017年4月25日,他信向中央税务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第一被告税务局于2017年3月28日出具的个人所得税评估通知书,该通知书要求他信缴纳176亿泰铢个人所得税。

中央税务法院于2022年7月18日作出判决,裁定撤销上述个人所得税评估通知,理由是税务局官员未依据《税收法》第19条向原告他信发出核查通知,致使评估程序违法。2023年6月2日,上诉法院维持中央税务法院原判。
2025年11月17日,最高法院裁定税务局的税务核查程序合法有效。据此,税务局有权向他信追缴税款、罚金及附加费共计176.29亿泰铢。

法院审理认定,原告他信通过他人(包括其子潘通泰与其女萍通塔)代持Shin Corp股份,目的是规避法律对政治任职者持有公司股份的禁止性规定。此举缺乏税务诚信与道德,违背税收立法宗旨,导致国家无法依法足额征税。在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税务局有权依法向他信追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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