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泰国前总理他信税务案,为何竭力规避破产标签?
泰国前总理他信因Shin Corp集团股份税务案被最高法院裁定欠税逾176亿泰铢,税务局已启动资产查封并申请破产诉讼。他信方以重复扣押、程序瑕疵及申请特赦等理由抗辩,案件进入关键法律阶段。

泰国前总理他信近期动作频繁,先是针对Shin Corp集团股份税务案申请保护令,担忧其资产在案件胜诉前被拍卖。之后又提交特赦申请,寻求撤销四起案件指控及罪名,其中包括Shin Corp股份税务案。他指出,这些案件均带有政治动机,请求依据《社会和平促进法》判定其符合特赦资格,并免除相关法律责任。
10月19日,泰国最高法院前资深法官、独立学者瓦特·廷萨米特(Wat Tingsamit)在社媒账号上发布文章《解析Shin Corp集团170亿泰铢税务案:从最高法院判决到起诉他信破产》,内容如下:
目前,Shin Corp集团股份税务案正进入最关键的法律阶段。泰国税务局已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计划在2035年11月十年强制执行时效届满前,对他信提起破产诉讼。
这一系列事件的来龙去脉究竟如何?双方的法律依据与庭审策略又是什么?本文对所有核心议题进行了梳理与总结。
170亿泰铢税务案起因
事件源于2006年1月23日,他信家族的离岸控股公司Ample Rich将Shin Corp股份转让给他信子女(潘通泰与萍通塔)二人,每人受让1.646亿股,每股转让价仅1泰铢。而当时大宗交易盘面的市场价格为每股49.25泰铢。
泰国税务局认定,潘通泰与萍通塔实际上是代他信持有股份。每股48.25泰铢的价差(合计价值158.839亿泰铢),应视作他信的应税所得。税务局据此核定个人所得税,叠加罚金与滞纳金,他信的税款总额合计超过176亿泰铢。

法院判决认定他信欠税
税务法庭漫长的诉讼流程已尘埃落定。2025年11月17日,最高法院税务庭作出判决,要点如下:
1)实际受益人:最高法院裁定,他信为该笔收入的实际受益人。通过Ample Rich向子女转让股份属于代持安排,股票价差所得应当计入应税收入核算税款。
2)改判驳回上诉:最高法院认定,泰国税务局下发缴税通知书与税款核定程序合法有效,撤销一审法庭与上诉法院此前作出的撤销税款核定的判决。
3)罚金不予减免:案件存在隐瞒持股事实、蓄意避税的行为,对国家税收征管造成严重影响,因此罚金与滞纳金不得减免。
4)法律后果:这笔176亿泰铢的欠税,已成为最终确定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债务。

税务局强制执行追讨税款
案件判决生效后,税务局启动境内资产查封、扣押执行程序。相关资产包括:冻结银行存款,但仅追回约2亿泰铢用以抵缴税款;清迈府和南奔府土地;查封5台豪车,总价值约6,660万泰铢;另外还有5家法人企业的股份。
由于仍有超过170亿泰铢税款未结清,且税务局已寄出两份回执催告函(两次发函间隔超过30天),但税款始终未获清偿。依据法律规定,上述情况符合资不抵债推定条件。税务局因此将卷宗移交总检察官,申请对他信提起破产诉讼。此举是为了在10年强制执行时效到期前(2035年11月),扩大资产追查范围,尽可能查找并收缴财产。

他信抗辩主张与诉讼策略
他信的律师团队于2026年7月2日,向中央税务法庭起诉泰国税务局,申请撤销资产查封令并请求临时保护,主要提出三大抗辩理由:
1)重复扣押资产:他信方主张,Shin Corp股份出售所得中,已有超463.73亿泰铢在旧资产处置案件中被法院判决收归国家。如今税务局再追征税款和查封资产,属于重复执行,超出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
2)政变“毒树之果”:最初的调查程序源自国家损害行为调查委员会,而该机构是由政变方民主改革委员会设立。
3)争取特赦:他信方试图将Shin Corp税务案纳入政治特赦审议流程。

前国家损害行为调查委员会委员盖瓦桑·阿提波迪(Kaewsan Atibodhi)在一篇文章中提出了法律见解,重点阐述以下几个方面:
1)破产诉讼困境:如果他信试图在破产法庭抗辩,主张自己“并未资不抵债”(援引福布斯富豪榜单证明自身财力),他就必须向法庭完整披露全部资产,并提交所有权证明。这相当于主动暴露资产线索,税务局可立刻跟进查封、扣押这些财产。
2)特赦申请难以成立:特赦相关法律,例如《社会和平促进法》第7条,设立初衷是保护集会、政治言论类行为。但Shin Corp税务案属于金融交易与职权滥用问题,并非思想言论类犯罪,因此不能套用特赦条款。
3)反驳“国家损害行为调查委员会受控于政变方”的指控:政变方从未向调查委员会下达指令。相关,是调查委员会从税务文件中查到他信持股的签字证据,由此启动职权谋利调查,最终以5票赞成、4票反对,作出资产没收决议。
4)资产管理人的权限:一旦进入破产程序,资产管理人将拥有远超常规的广泛权限。若认定属于恶意转移财产,有权撤销他信向配偶或子女转让资产的行为;还可开展跨国协作,查封境外资产,例如英国豪华宅邸和私人飞机等。

法律与社会地位的博弈
这场涉及170亿泰铢的税务纠纷,其意义远不止于金钱数额本身。对于他信这样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政商界人物而言,一旦被贴上破产标签,或被法院宣告破产,将会对其社会地位、个人尊严与公众形象造成沉重打击。
正因如此,他信方必须动用所有法律途径,对资产查封扣押令提出抗辩。而税务局出于维护国家利益的考量,则必须在强制执行时效到期前,全力推进破产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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