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柬海上边界第二轮调解结束 泰方重申划界立场
泰国与柬埔寨在荷兰海牙常设仲裁法院举行的海上边界第二轮强制性调解会谈于10月18日结束。泰国外长西哈萨表示,本轮调解仅聚焦海上边界划定,须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解结论不具强制执行力。

泰国与柬埔寨在荷兰海牙举行的海上边界第二轮强制性调解会谈已于10月18日正式结束。副总理兼外交部长西哈萨对外披露本次会议成果,重申泰国在大陆架与领海争端上的核心立场,强调本次调解仅聚焦海上边界划定,谈判必须遵循《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原则。

本次调解会议于10月14日至18日在海牙常设仲裁法院(PCA)举办,由常设仲裁法院担任调解秘书处。西哈萨特别澄清,常设仲裁法院独立于国际法院(ICJ),本次调解不属于具有约束力的司法审判程序,最终产出的结论与建议不具备强制执行力,仅作为双方基于国际法寻求和解的协商渠道,本轮会谈并非泰柬海域争端的最终解决方案。
据介绍,会议重点围绕争端相关法律、技术议题展开。调解委员会要求泰国与柬埔寨提交支撑各自大陆架、领海主权主张的证据及法理依据,同时探讨两国建立互信的可行方案。会上审议了建立信任措施文件草案,制定相关机制,防范突发事件升级,避免两国冲突风险。委员会呼吁双方在各类场合克制,停止相互指责攻击,维护调解进程的良好氛围。
西哈萨表示,泰国始终恪守共识,主动落实建立信任举措,持续单方面采取行动维护双边关系。例如在柬埔寨打击跨国诈骗团伙的会议上,泰国派出国家警察总署高级代表参会;在即将于柬埔寨举办的国家峰会,泰国将派遣高级代表出席,尽管双方并未就此达成双边协议。泰方愿意遵守会议达成的各项约定,营造积极对话环境。

与此同时,西哈萨提及,柬埔寨仍持续利用各类国际场合指责泰国。他表示,双方早已达成共识,应避免借助国际平台相互攻击,但相关行为取决于柬方。泰国尽量避免主动回击,仅在需要澄清不实指控时作出必要回应。泰方同意落实防范冲突事件的措施,也愿意遵守两国过往达成的协议。两国领导人此前已达成共识,优先通过双边对话、依据国际法解决海域争议。
西哈萨强调,泰国的核心诉求仅为海上边界划定,其他议题不在调解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内。调解委员会将审阅双方提交的立场文件、证据材料,后续可能继续向两国提出问询与建议。泰国将继续参与协商,但谈判过程中将坚定维护本国主权与国家利益。

本次第二轮会谈,为两国陈述法理主张、提交证据、厘清立场提供了平台,是泰柬海上争端和平解决进程中重要一步,后续相关讨论仍将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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