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内阁延长国籍问题解决期限一年 仅限长期居留者及在泰出生子女
泰国内阁批准将长期居留者及在泰出生子女的国籍身份问题解决期限延长一年至2027年6月30日,维持原有申请标准,并授权内政部加快筛查与登记,同时严打舞弊行为。

内阁延长国籍身份问题解决期限一年 至2027年6月30日 仅限长期居留者及在泰出生子女 维持原有标准 加速处理目标人群同时严打舞弊
2026年6月30日,总理府发言人拉差达女士透露,内阁已批准国家安全办公室提议,将针对长期居留者及在泰出生子女的国籍身份问题解决期限延长一年,至2027年6月30日(此前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据2024年10月29日内阁决议)。由于此前进展缓慢,主要原因是目标人群未主动登记申请身份变更。申请标准维持不变,例如:
1. 长期居留者(可获居留许可证明):需满足无法返回原籍国、无其他国籍证据等条件。
2. 在泰出生的少数族裔或族群子女(可获国籍):其父母须在1999年前或2005-2011年补充调查中登记在册。
拉差达女士补充说,内阁授权内政部制定筛查和管理剩余人群的方案,加快更新登记数据库,并严格执法以减少安全风险,防止不法分子及犯罪团伙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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