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总理签署撤籍令:一归化公民因隐瞒外国国籍被撤销泰国国籍
10月1日,泰国内政部公布总理兼内政部长阿努廷签署的撤籍公告,撤销艾瑞尔·布卢斯坦的泰国国籍。官方指其归化时隐瞒乌拉圭国籍,入籍后仍持以色列护照出入境。

10月1日,泰国内政部公布一项撤籍决定:泰国总理兼内政部长阿努廷签署公告,撤销艾瑞尔·布卢斯坦的泰国国籍。
官方给出的理由十分明确——当事人在取得泰国国籍后,仍继续使用原有的以色列国籍;申请归化时,还隐瞒了自己持有乌拉圭国籍的重要事实。
这份撤籍令签下后,一个更受关注的问题随之出现:失去泰国国籍后,他还能继续留在泰国吗?

总理亲自签字,七年前的入籍资格被撤销
据泰国内政部公告及多家泰媒报道,布卢斯坦原为以色列籍人士,依据泰国《国籍法》第10条及第11条第1项申请归化。
2019年4月3日,相关公告刊登于泰国官网,他依法取得泰国国籍。同年6月14日,他首次申领泰国身份证。
但内政部后来掌握的出入境资料显示,就在取得身份证当天,他仍持以色列护照前往香港,并于6月23日再次使用同一本护照返回泰国。
另一条线索来自乌拉圭国籍。官方称,他在申请泰国国籍前已经持有乌拉圭国籍,也曾多次以该国公民身份出境,却没有在归化过程中向泰国官员披露,也未表明放弃乌拉圭国籍的意愿。
从2019年正式入籍,到2026年被撤销,前后相隔七年。案件升级的关键,在于申请材料与出入境记录之间出现了无法忽视的矛盾。
一张身份证、两重外国国籍,问题出在哪里
这起事件容易被简单理解为“泰国不允许双重国籍”,但公告指向的法律问题更具体。
泰国《国籍法》第19条规定,对于通过归化取得泰国国籍的人,如果归化过程中隐瞒重要事实或作出虚假陈述,或者有证据显示入籍后仍继续使用原有国籍,内政部长有权撤销其泰国国籍。
布卢斯坦一案同时触及两个关键点:一是被指隐瞒乌拉圭国籍;二是取得泰国身份后,仍持以色列护照出入境。

内政部在撤籍理由中表示,若继续搁置处理,可能对公众及国家造成严重损害。阿努廷随后依据《国籍法》第19条第一款行使职权,签署撤销国籍公告。
截至目前,泰媒尚未刊登布卢斯坦本人或其律师的回应;官方也没有公开说明,相关国籍与出入境记录是在何次审查中被发现。现阶段能够确认的是撤籍决定,不能再延伸为刑事定罪。
撤销国籍之后,会不会被驱逐
这是整起事件最容易被标题放大的部分。
撤销国籍与驱逐出境,属于两道不同的法律程序。前者依据《国籍法》处理公民身份,后者还要看当事人在泰国是否持有有效护照、签证、永久居留权或其他合法居留许可。
失去泰国国籍后,布卢斯坦将重新以外国人身份接受泰国移民法规管理。如果他没有合法居留许可,或者原有许可随后被撤销,泰国《移民法》第54条授权移民机关将其送离泰国;在等待遣返期间,执法人员还可视情况要求其定期报到、提供担保或予以拘留。
不过,截至10月1日,公开报道尚未显示泰国移民机关已经对其签发驱逐或遣返命令。因此,更准确的说法是:撤籍已经落地,驱逐存在法律上的可能,是否执行仍取决于其当前居留身份及移民机关下一步决定。
泰国启动“回头查”,收紧或不止这一个人
这份撤籍令并非孤立出现。
9月17日,泰国政府已宣布重新审查入籍制度、申请标准与审批流程,并对过去一年的相关数据展开回溯核查。政府给出的背景是,多起社会治安及外籍人士借用泰国人名义经营的案件,被发现与持有泰国国籍的外国人有关。

泰国内政部还准备以审查结果为依据,研究修订1965年施行的《国籍法》,堵住利用身份规避外资限制、借名持股或获取本地权利的漏洞。
对通过归化取得泰国国籍的人来说,这轮审查释放的信号已经很清楚:审批完成多年,并不意味着申请材料永远不会被重新核对。护照使用记录、出入境轨迹、历史国籍及申报内容,都可能成为复查依据。
泰国身份证带来的居留、工作及其他公民权利,建立在申请资料真实完整的前提上。一旦关键事实被认定为隐瞒,失去的可能不只是一张身份证,还包括在泰生活所依赖的整套合法身份。
布卢斯坦会不会被送离泰国,仍要等待移民机关公布后续决定。但阿努廷签下的这份撤籍令已经表明:泰国正在重新检查那扇曾经打开的入籍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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