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国租房被乱收水电费?让房东也看看这条新闻
泰国总理府部长素帕玛带队调查乌隆他尼府房屋出租经营者,此前已检查曼谷兰甘亨地区。泰国消费者保护协会收到大量租户投诉水电费过高、押金被扣等问题,政府依据《消费者合同委员会公告(2025年)》规范租房合同,要求标准格式、水电费透明、押金7天内退还,违规者面临监禁或罚款。

今天的新闻,对于在泰国租房的朋友是一个巨大的好消息——
你们的 押金和水电费, 有政府帮撑腰了!

看到这里,对泰国不太了解的朋友可能会一头雾水:
水电费这种事,不都是一直由国家统一管理吗?
非也非也, 在泰国不是这样的。
在泰国,有些地方的水电是由政府安装的“表”(meter)计算的,有些则是由公寓/大楼的管理处或房东自己安装的。
一般 政府的水电表计价相对便宜 ,那么房屋的租金可能会相对高一点。有些地方的水电表虽是私人的,但房屋的租金相对便宜, 有得有失了。

举个例子,如下图,电表左上角如果写的是 PEA ,则代表 政府电表 ,电费按照泰国政府的单价计算。

如果不是PEA,那么就是 私人电表 了,多少钱由管理处自己说了算。

不知道在座的各位,你们泰国家里的水电是政府管还是物业管?
简单科普完,下面接着说正事(新闻)。
6月19日上午, 泰国总理府部长 素帕玛女士带队前往乌隆他尼府,亲自调查当地的 房屋出租经营者 (包租公/婆)们。
这并不是临时起意。
早在5月28日,她就已经带人查过了曼谷的兰甘亨地区,这回不过是把“主动执法检查”从首都曼谷扩散到外府了。

根据泰国总理阿努廷的指示,该调查小分队的方向很明确——民生问题要重视,消费者的权益要 主动保护。
而房屋出租,就是一件关乎人民幸福与否的大事。因为,泰国消费者保护协会已经收到太多租户的投诉了。比如:
- 水电费收得比实际成本高出一大截,但房东又不告诉是你怎么算出来的;
-合同里明明写有押金,但房东说扣就扣;
-一些乱七八糟的名目收费。


这些问题直接砸在上班族、学生和低收入群体的钱包上,导致他们每个月房租、水、电费一交,刚到手的工资就去掉了一小半。
口袋空空,人民要怎么生活?生存都够呛。。。
在泰国消费者保护协会接到的投诉中,有超过一半已经解决,租户也拿到了赔偿。
但素帕玛部长觉得光坐等投诉不够, 得主动上门查,边查边给经营者普法 ,别等问题闹大了再收拾。
她所说的普法,指的是《消费者合同委员会关于将住宅出租业务列为合同管制业务的公告(2025年)》,这个法案已经于去年正式生效了。
简单说,就是给泰国的租房合同立了规矩,有以下几个要点:
- 合同必须采用标准格式 ,语言用泰文,内容写清楚写明白,并给租户一份副本;
- 水电费不能收得比经营者实际缴给水电局的钱还高 , 计算方法必须在合同里写清楚;
-预付的租金加押金,加起来不能超过3个月的房租;
-租赁合同结束后,如果租户没搞坏东西, 7天内必须退押金。
-如果经营者不按规定提供合同,或者合同内容不合规,可能面临最高1年监禁、或最高20万泰铢罚款,或两者并罚。
此外,素帕玛部长还顺便提醒大家一个细节:在泰国, Apartment和Condominium是两码事。
Apartment通常是 单一业主统一出租, 受消保会合同管制规定管。(如TIMES君在长康路的10层公寓大楼: 清迈租期最灵活的酒店式公寓,就它了! )
Condominium是 分户产权, 各户业主自己持有,公共区域由物业法人管,情况不一样。(如清迈的ASTRA公寓)
至于停车费、垃圾处理费这些杂项,如果经营者要收,必须在合同里 白纸黑字写清楚, 不能含糊,不能重复收,也不能搞不公平条款。
最后,素帕玛女士强调:(突击)检查不会仅停在曼谷和乌隆他尼府, 全国都会铺开 。租户该交多少水电就交多少,押金该退就退,不该被霸王条款绑着。
综合以上,TIMES君要给在泰国租房的朋友提个醒:签合同之前要睁大眼睛,问清楚你所在的住处水电是怎么算的?押金怎么退?还有什么额外收费?住宿期间所有账单和收据都必须留着,以备不时之需。
泰国是热带国家,没有一年四季的说法。365天,天天都是热的,开空调也成了每天必做的事,就看租户一天开多少个小时而已。
空调作为“耗电大户” ,在热季(3-5月)和雨季(6-10月)是居住在泰国的人的“心头恨”——想开,但不敢多开,因为电费贵!
留言区欢迎大家分享一下 你们家的电费单 ,看看多少人是“隐形的富豪”55555!
读者评论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