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宪法法院驳回请愿:公投问题措辞不违法

泰国宪法法院一致决定驳回请愿人娜塔蒂达·尼科拉坎古尔对总理和内阁的指控,认为其未能证明直接受侵害,且公投问题“您是否同意制定新宪法”不违反宪法法院此前裁决。法院指出,请愿人未依法先请求总检察长介入,故驳回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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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宪法法院驳回请愿:公投问题措辞不违法

泰国宪法法院一致决定,驳回请愿人娜塔蒂达·尼科拉坎古尔申请审查总理和内阁违反宪法的指控。请愿人指称,内阁于2023年2月8日组织的公投问题“您是否同意制定新宪法”不符合宪法法院2025年9月10日第18/2568号裁决,属于未依法履职及企图通过公投颠覆政权。法院认为,请愿人未能证明其直接受侵害,仅属个人意见表达,不符合宪法第213条及宪法法院诉讼程序法第46条第1款。此外,针对颠覆政权的指控,请愿人未先请求总检察长向宪法法院申请取缔,不符合宪法第49条第2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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