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泰国前总理英拉大米渎职案判赔超100亿泰铢
2026年9月23日,泰国中央行政法院宣读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驳回前总理英拉等人要求再审大米渎职案的申请。英拉夫妇此前起诉时任总理巴育等9名被告,主张财政部要求其赔偿100.28亿泰铢的命令违法。

2026年9月23日,泰国中央行政法院宣读最高行政法院裁定,驳回前总理英拉等人要求再审大米渎职案的申请。
本案中,英拉夫妇起诉时任总理巴育等共计9名被告,指控被告授意财政部签发命令,要求英拉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命令认定英拉在担任总理兼国家大米政策委员会主席期间,纵容大米典当项目滋生贪腐,未尽职权阻止政府利益受损,判令其赔付10,028,861,880.83泰铢。

英拉夫妇认为该行政命令违法,并提交重审申请,主张引用商业部紧急文件为新证据,文件内容涉及依据商业部2016年9月19日密令执行赔偿的相关信息。
中央行政法院于2026年1月13日裁定驳回重审申请。法院认为,这份文件仅为英拉与商业部之间的讨论材料,形成于最高行政法院判决之后,并不构成足以实质性改变该判决已认定事实的新证据。
此后英拉向最高行政法院提起上诉,中央行政法院于2026年9月23日裁定驳回英拉等人的再审申请,认定其提交的证据不成立。对此,英拉的律师团队准备研究后续抗辩途径。
英拉大米渎职案时间线回顾
2011年8月23日,时任总理英拉宣布,大米收购政策是为了兑现为泰党大选期间的承诺;10月7日,政策正式启动,政府以每吨15,000-20,000泰铢收购稻农的稻米,价格比市场价高出50%。同日,国家反腐败委员会提醒该政策易滋生腐败风险,建议改用价格保险政策。

2012年10月-11月,泰国反腐组织及民主党议员瓦隆要求彻查大米收购计划,重点指向大米交易环节的腐败嫌疑;11月25日-27日,反对党领袖阿披实在国会发起不信任动议,指控大米收购计划存在系统性腐败,尤其政府间交易涉嫌利益输送。
2013年6月5日,民主党议员瓦隆向反腐委提交申请,要求彻查2011/2012年度大米收购计划积压库存销售问题;11月开始,泰国人民民主改革委员会发起推翻为泰党政府的示威运动;12月9日,英拉宣布解散国会并紧急启动大选,试图缓解紧张局势,然而示威群体坚持要求政府下台。
2014年1月28日,泰国反腐委开始调查英拉大米收购案,并在21天内提出指控;5月8日,反腐委一致认定英拉涉嫌渎职,并将案件移交上议院启动弹劾程序;5月22日,以巴育上将为首的国家和平秩序委员会发动政变,推翻英拉政府,这是泰国历史上第13次军事政变。

2015年1月23日,国家立法议会通过决议,以英拉在大米收购计划中玩忽职守为由解除其职务,禁政5年并提起刑事诉讼;2月12日,国家反腐委致函财政部要求向英拉追讨大米收购计划造成的损失;2月19日,泰国总检察长办公室正式起诉英拉,指控其涉嫌违反《刑法》及《反腐败法》,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9月29日,英拉反诉总检察长办公室滥用职权,但遭法院驳回。
2016年1月15日,最高法院首次开庭质证,启动对英拉渎职罪的审理程序;10月13日,时任财政部长阿披萨签署命令,要求英拉赔偿大米收购计划损失357.17亿泰铢,该金额为总损失的20%;11月23日,英拉委托律师起诉巴育等9名相关官员,指控其2016年签发的财政部命令违法,并请求行政法院撤销该命令。

2017年7月26日,执法局下令冻结英拉名下12个银行账户;8月1日,英拉向法院提交长达19页的结案陈词,坚称“从未实施任何违法行为”;8月25日宣判当日,英拉以健康理由缺席庭审,法院当即签发逮捕令,随后国际媒体报道其已离境;9月27日,最高法院以英拉“未有效监管大米交易腐败行为”为由,缺席判处其5年监禁,并签发无时效限制的通缉令。
2021年4月2日,中央行政法院撤销了财政部要求英拉赔偿损失的命令。法院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英拉直接导致相关损失,也不能证实其存在玩忽职守行为。对此,财政部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诉。

2025年5月22日,最高行政法院作出判决,裁定英拉对大米交易造成的损失承担50%责任,即赔偿100.28亿泰铢。
读者评论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