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警方捣毁跨国“代持公司”网络 5个月资金流转超1.3亿泰铢

泰国移民警察联合地方警方和劳动部门,在巴吞他尼府捣毁一个利用泰国人挂名持股协助外国人经营受限制行业的公司注册网络,查获27家公司,其中17家涉嫌违法,逮捕7名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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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警方捣毁跨国“代持公司”网络 5个月资金流转超1.3亿泰铢
图片来源:泰国澜象网

泰国移民警察近日联合地方警方和劳动部门,成功捣毁一个涉嫌利用泰国人“挂名持股”(Nominee)协助外国人经营受限制行业的跨国公司注册网络。行动中,执法人员在巴吞他尼府(Pathum Thani)一处住宅内查获27家注册公司,其中17家公司涉嫌存在“挂名股东”违法行为,并逮捕包括2名泰国人和5名中国台湾籍人员在内共7名嫌疑人。警方进一步调查发现,部分涉案公司账户在短短5个月内资金流转超过1.3亿泰铢,案件目前已进入刑事侦办阶段。

据泰国警方介绍,7月14日,巴吞他尼府移民局局长纳塔吉·米苏(Nattakit Meesuk)上校率领移民警察调查组,会同三柯县警察局(Sam Khok Police Station)及巴吞他尼府就业办公室执法人员,根据巴吞他尼府法院于7月13日签发的搜查令,对位于三柯县(Sam Khok)的一栋独立住宅实施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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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中,警方当场控制7名涉案人员,包括两名泰国籍嫌疑人和5名中国台湾籍人员。其中,52岁的宋武(Songwut,姓氏依法保密)自称为房屋所有人,并配合警方开展现场检查。

调查发现,该住宅实际上并非普通民宅,而是一家提供公司注册、会计代理及财务咨询服务的办公地点。警方进一步确认,该地址同时还是27家企业的法定注册地址,一楼客厅被布置成多个公司的“共享办公场所”,用于满足企业注册所需的注册地址条件。

执法人员检查企业资料后发现,多家公司均采用类似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为1万泰铢,中国台湾籍投资者持有49%的股份,泰国籍股东持有51%的股份,形式上符合泰国相关法律关于部分行业外资持股比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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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经进一步调查及询问,涉案住宅负责人承认,曾接受客户委托,为17名中国台湾籍人士注册了17家公司,并按照要求寻找泰国籍人员担任名义股东,以满足公司设立条件。

警方表示,这些担任股东的泰国人均为嫌疑人的熟人,大多没有固定职业,部分人为外卖配送员或失业人员,他们并未实际参与企业经营,仅负责代持股份。涉案负责人每协助注册一家公司,可获得约1.2万至1.5万泰铢的报酬。

在进一步核查过程中,警方还发现,部分涉案公司的企业银行账户与泰国网络报案系统记录存在关联。其中,一家公司账户在过去5个月内累计资金流转金额超过1.3亿泰铢,资金往来异常频繁,不排除涉及其他经济犯罪的可能。目前警方已扣押17家公司全部注册文件、中国台湾籍股东护照复印件以及公司印章等大量证据,以便继续追查资金流向及实际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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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初步调查结果,警方依法对涉案人员提出多项指控。两名泰国籍嫌疑人涉嫌违反《1999年外国人经营商业法》,为外国人提供帮助、支持或代持股份,协助外国人在受限制行业开展经营活动,涉嫌违反该法第36条规定。

与此同时,5名中国台湾籍嫌疑人则涉嫌允许泰国人代持股份,并在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事外国人限制经营业务,涉嫌违反《1999年外国人经营商业法》第8条及第37条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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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7名嫌疑人已被移交三柯县警察局侦查人员依法处理。警方表示,案件调查仍在继续,不排除进一步扩大调查范围,追查相关资金来源、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及是否涉及洗钱、电信诈骗等跨国犯罪活动。

泰国警方强调,近年来利用泰国人“挂名持股”协助外国人规避法律限制的案件持续增加,执法部门将持续加强对公司注册、企业股权结构及资金流向的联合监管,严厉打击借“代持股东”“空壳公司”等方式规避《外国人经营商业法》的违法行为,维护正常商业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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