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委会重磅裁决!泰国上议院舞弊案2大指控结案,161人全部免诉,不予移交最高法院
泰国选举委员会于2026年9月15日公布上议院选举舞弊案两项核心指控的最终调查决议,涉案161人全部裁定不予起诉,不移交最高法院选举庭审理。

牵动泰国政坛的上议院选举舞弊大案再出关键审议结果!泰国选举委员会(ECT)于2026年9月15日正式公布针对9月14日提交的两项核心舞弊指控的最终调查决议。
经七名委员依法投票审议,涉案共计161名人员全部裁定不予起诉,不移交最高法院选举庭审理、不追究刑事责任,为本案两大关键指控正式画上阶段性句号。
厘清两大法定指控,
锁定涉案主体范围
本次选委会审议聚焦上议院选举舞弊案的两项核心违规指控,均依据《2018年上议院议员选举组织法》第76条依法核查,精准覆盖政界、党派涉案人员,厘清两类核心违规情形。
第一项指控:
公职人员违规干预选举
依据法案第76条第一款规定,严禁政党执委、党内任职人员、下议院议员、地方议员、地方行政官员及各类公职人员,以任何形式协助、阻挠候选人参选上议院议员。本次涉案共计21人,经选委会全员投票审议,最终裁定全部不予起诉、不移交最高法院。
本次表决分层结果公开透明:7名涉案人员获全体7票一致通过免诉;2名涉案人员以6:1票数通过免诉;剩余12名涉案人员以5:2票数通过免诉,无任何一人在第一项指控中被追责。
第二项指控:
候选人默许政党势力干预参选
依据法案第76条第二款规定,严禁上议院候选人默许、接受政党执委、党政官员、公职人员协助自己参选。本次涉案人数规模更大,共计140人。选委会以5:2多数票作出最终决议,对全部140名涉案人员不予提起刑事诉讼。
读者评论
0 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