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央行收紧外汇交易凭证要求:20万美元以上部分资金须逐笔提交来源证明

泰国央行发布第38号规定,调整境内居民接收境外外币时银行购买外币或接受外币存款的证明文件要求。新规按资金用途和交易类型设定审核标准,一般用途单笔达20万美元须逐笔提供来源证明,已通过KYB的客户可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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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央行收紧外汇交易凭证要求:20万美元以上部分资金须逐笔提交来源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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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央行近日发布《外汇兑换管理人员关于外汇兑换相关规则及操作程序的规定(第38号)》,调整泰国境内居民接收境外外币时,银行购买外币或接受外币存款所需的证明文件要求。新规旨在确保外汇交易符合客户申报的用途,资金真正用于贸易、投资等相关活动。

根据新规,商业银行须按照资金用途及交易类型,执行不同的审核标准。对于商品和服务款项、直接投资、境外证券投资及贷款等一般用途的境外外币,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20万美元时,银行原则上须逐笔要求客户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不过,已经通过银行KYB程序的客户,可以免于提交上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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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KYB(Know Your Business,了解你的企业)程序是银行和金融机构在为企业客户提供服务(如开立对公账户、发放商业贷款、提供跨境支付等)前及后续合作中,对该企业的合法性、所有权结构、实际控制人以及业务风险进行审查与核实的一套合规尽职调查流程。

符合KYB条件的客户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已在银行获得相关授信额度的客户,例如外汇套期保值额度或贸易融资额度;二是虽未获得银行授信额度,但具有至少一年历史交易记录的客户。

对于列入重点监测名单的资金,即使客户已经通过KYB程序,只要单笔交易金额达到或超过20万美元,仍须逐笔提交资金来源证明,不得以KYB审核替代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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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测资金包括四类:一是向外国人出售泰国境内房地产所得;二是出售数字资产所得;三是贷款、证券投资及关联企业投资以外的其他资本;四是来源不属于商品、服务、收入或捐赠的其他境外外币。

其中,第四类资金在单笔金额低于20万美元时,客户只需申报资金用途,无须提交证明文件;达到或超过20万美元后,则必须逐笔提供资金来源证明,不能通过KYB程序获得豁免。对于数字资产相关收入,客户还须额外提供用于购买数字资产的资金来源证明,或能够证明数字资产本身来源的相关文件。

黄金交易相关资金则执行更严格的审核要求。对于因黄金交易产生的外币收入,商业银行无论交易金额多少,都必须要求客户提交交易证明文件。非居民通过非居民泰铢账户,以泰铢向泰国境内汇入黄金交易款项的,同样不设金额门槛,所有相关交易均须提供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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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外币现钞,银行每日可购买的金额上限为1.5万美元。若金额超过1.5万美元,客户必须提供证明,说明相关外币已被携带或汇入泰国境内,或者能够证明该笔外币来自经营国际支付工具相关业务的经营者。

此外,客户将外币存入外币存款账户时,银行须参照上述不同类型外币现钞买入交易的相应规定执行,根据资金用途、交易金额及具体类别判断是否需要提交证明文件。

泰国央行还将同步调整商业银行办理外汇交易及审核相关凭证的操作指引,使银行业务流程与新规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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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而言,此次调整针对泰国境内居民的跨境外汇流入和流出交易,进一步明确不同资金来源、用途及金额对应的文件要求,以确保外汇交易与申报用途相符,并服务于真实的贸易和投资活动。新规将自相关公告在《皇家公报》刊登之日的次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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