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泰国严查外资公司真实控制人!股东文件名单仅作辅助参考!
泰国商业发展厅宣布自2026年8月1日起,联合多部门严查外国人通过泰籍名义股东控制企业或持有土地的行为。股东名单副本将增加提示,仅作参考,实际股东身份以登记簿为准。

泰国商业发展厅近日宣布,将联合土地厅、内政部门及其他政府机构,进一步打通企业登记、人口身份、股东及土地交易数据,重点调查外国人通过泰国籍“名义股东”(Nominee)控制企业、持有土地或规避外商经营限制的行为。
自2026年8月1日起,泰国商业发展厅出具的公司股东名单副本将增加特别提示:该文件只是公司董事提交、登记机关接收并保存的资料,并不代表政府确认名单上的人员是真实、合法股东。
判断一名人员是否真正拥有公司股份,应以公司依法制作和保存的股东登记簿等证据为准(相关链接:
该做法依据泰国最高行政法院判决确立的原则,即公司登记机关负责接收和保存文件,但不负责替公司确认实际股东身份。

需要强调的是,这并非新的外资禁令,也不意味着公司存在泰籍股东就会自动被认定违法 (相关链接: 重磅!泰国8月1日起严查代持!银行流水、股东资金等全面核查 ! )
真正的变化在于,过去仅凭商业发展厅股东名单证明公司“属于泰资”的做法,今后可能不足以应对监管审查。
有关部门将更重视股东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实际出资、是否承担投资风险、是否享有表决和分红权,以及公司的资金来源、管理权和最终受益人是否实际由外国人控制。
土地厅还将重点调查外国人通过泰资公司购买土地,之后再以变更董事、股东或资本结构等方式,将公司控制权转移给外国人的行为。

这一执法趋势也与泰国国内社会舆论有关。
泰国国立发展管理学院NIDA Poll于7月13日至15日访问1,310名受访者,调查主题是“在泰外国人违法行为”,调查对象并非只针对中国人。
调查显示,94.05%的受访者认为外国人投资非法业务或利用公司洗钱“非常危险”;82.14%认为借泰国人代持土地非常危险;81.21%认为借泰国人代持公司或多数股份非常危险。
另有超过九成受访者认为,外国人从事泰国人保留职业,或者实际工作内容与工作许可证不符,具有不同程度的危险性。
受访者认为问题的重要成因还包括官员腐败、处罚不足、法律存在漏洞,以及部分泰国人为利益配合外国人违法。

|哪些在泰华商风险最高?
风险最高的是“纸面泰资、实际外资”的企业,例如:
泰籍股东没有真实出资、不参与经营,只收取固定“挂名费”;中国投资人承担全部资金,却控制公司账户、印章、合同和全部利润;公司利用泰籍股东名义购买土地,或者进入依法限制外国人经营的行业。
此类结构未来更容易通过人口数据库、银行资金流水、土地交易、股权变更和实际经营情况被识别。即使公司注册文件表面完整,也不代表一定能够通过穿透式调查。
|对长期在泰中国人是否会有影响?
这项措施主要针对企业代持、土地代持和外国人隐名经营,并未修改泰国现行签证、公寓购买或普通住房租赁规定。
但通过配偶、朋友或空壳公司替外国人持有土地的风险将明显上升。中国人在泰工作的职位、实际工作内容、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和工作许可证也应保持一致,避免出现“工作证写管理人员,实际从事导游、销售或其他受限制工作”等情况。
|对准备投资泰国的中国老板有何影响?
未来进入泰国市场,投资者不能再把“找几个泰国人挂名”当成低成本注册方案。
投资前应先确认行业是否受到《外国人经营法》限制,再选择合法路径,包括依法申请外商经营许可证或外商经营证书、申请BOI投资促进、进入工业园区,或者采用合法长期租赁等安排。
符合条件的BOI项目可以申请较高比例的外资持股,并在取得投资促进后申请相关外商经营证书;部分获促进项目还可申请持有开展项目所需的土地。

|给在泰华商的建议
现有企业应尽快开展股权和实际控制人自查,核对泰籍股东的身份、出资来源及付款凭证,补齐股东登记簿、股份转让、股东会、分红和银行记录;同时检查公司土地、租约、账户、印章、合同授权、税务、社保及工作许可证是否与实际经营一致。
发现历史股权结构存在问题时,应由泰国律师、会计师和税务顾问共同制定整改方案,不要临时伪造出资证明、倒签文件或频繁更换股东,否则可能进一步增加调查风险。
此次措施释放的信号十分明确:
泰国仍然欢迎能够创造就业、依法纳税的外国投资,但监管方式正在从“查看股东名单”转向核查真实资金、真实控制权和最终受益人。
未来在泰经营,仅有形式上的合规已经不够,公司结构和每笔交易都必须经得起“穿透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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