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仍禁止自动售酒机,下令研究扩大范围至零售店,强调非解禁
泰国酒精饮料管制委员会仍禁止自动售酒机,但下令研究将适用范围扩大至零售店,以适应当前贸易形势变化。卫生部长帕塔纳强调,此举并非解禁,而是完善现有法规。会议还讨论了酒精饮料广告法律草案,因敏感暂未审议。

泰国酒精饮料管制委员会仍禁止自动售酒机,下令研究将适用范围扩大至零售店,承认贸易形势已改变,并强调这并非解禁。
6月29日,在泰国公共卫生部,卫生部长帕塔纳表示,在出席第3/2569次酒精饮料管制委员会会议后透露,会议跟踪了本财年酒精饮料管制工作的执行情况。
包括有关法律制定的进展报告、府级酒精饮料管制委员会的任命,以及志愿者的发展和培训,以支持在酒精饮料管制和康复治疗方面的工作,帮助受酒精影响的人群。
会议讨论的另一个议题是自动售酒机的使用,委员会讨论了现行措施是否合适,以及如何修订相关法律以适应变化中的零售模式。

当被问及此事是否为委员会新决议时,帕塔纳表示,禁止通过自动售酒机销售酒精饮料并非新事,而是自2018年起已生效的公告。过去曾有商家安装此类设备提供服务,这导致公众更容易获取酒精饮料,尤其是在学校附近和社区。
“本次会议并非出台新措施,而是讨论自2018年公告生效至2026年,零售模式和销售方法已发生很大变化。委员会因此询问秘书处关于商店类型的定义以及更加复杂的销售形式,以便进一步研究,然后再提交给下次会议。”帕塔纳说。

当被问及这一想法是否将适用范围扩大到便利店以外的商店时,帕塔纳表示,目前仍在研究细节,包括商店类型、规模、离学校的距离以及公众获取的便利性,以使法律更适应当前的贸易环境。
委员会关注的另一个问题是自动售酒机的销售方式不同于瓶装或罐装销售,因为瓶装或罐装销售有明确的容量,但如果是售酒机,消费者可以立即购买并饮用,因此可能造成饮酒量控制的复杂性增加。会议委托秘书处进一步研究相关细节。

当被问及最终结论是否允许在某些条件下使用售酒机时,帕塔纳表示并非如此,因为委员会的立场仍是禁止通过自动售酒机销售酒精饮料,并将继续维持这一措施。
“目前考虑的不是解禁,而是扩大公告的细节,使其覆盖已经变化的商店类型和销售形式,但仍在零售店和便利店的范围内,以防止公众轻易获取酒精饮料。至于酒吧、俱乐部或服务场所,已有相关法律和许可制度进行管控。”帕塔纳说。
当被问及该议题何时再次审议时,帕塔纳表示,在秘书处完成进一步研究后,预计将在大约1至2个月内提交委员会会议。

当被问及本次会议是否审议了酒精饮料广告相关法律草案时,帕塔纳表示尚未纳入审议,因为该议题敏感且影响广泛,需要慎重研究。尽管此前曾发布放宽某些地区酒精饮料销售时间的公告,以支持旅游业,但那是政府委托委员会执行的政策,经过了影响评估、依法听证以及6个月的试行评估。
其中,原则性听证进行了30天,草案听证又进行了30天。数字平台上的听证结果显示,超过80%的人表示赞同。同时,对比监测数据发现,2024年12月至2025年3月与2025年12月至2026年3月期间,在放宽销售时间(下午2点至5点)的时段内,事故并没有增加,这为委员会提供了决策依据。
当被问及为什么酒精饮料广告法律草案尚未提交审议,尽管新一届委员会即将组成时,帕塔纳表示,预计委员会将在1至2个月内完成组建,并认为如果委员会成员齐全,将能使敏感议题的审议更加全面并得出更完善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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